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6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官方微博音讯,经核实,王思聪确有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被实行人的实行案子,于11月4日立案实行,但暂未对王思聪自己采纳约束高消费以及归入失期被实行人名单等强制办法。故王思聪仅为被实行人而非失期被实行人。
截图来历:人民法院报官方微博
此前,据我国实行信息公开网显现,11月4日,王思聪被列入被实行人名单,实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从实行信息来看,实行标的为151437840元。
截图来历:我国实行信息公开网
另据北青报报导,经与北京市二中院核实,二中院称王思聪确有在该院作为被实行人的实行案子,案号为(2019)京02执1325号,于11月4日刚刚立案实行。可是,法院暂未对王思聪自己采纳约束高消费以及归入失期被实行人名单等强制办法。
此外,据21世纪经济报导音讯,普思本钱上海办公室一名相关人士表明,王思聪股权被冻住确实是现实,可是被法院列为被实行人现在还没有一点信息。“最近外界对咱们有许多无中生有的报导,但现在暂时还不会采纳办法。”
据了解,王思聪虽被列为被实行人,但只需自动实行还款,便不会被列入失期人名单。(中新经纬APP)